各专业研究者、申办方、CRO:
为更好地加强我院伦理工作,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(湖南省直中医医院)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如下规定:
一、 本伦理办公室周一至周五全天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为对外接待日,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待(本院发生的SAE及特殊情况除外)。
二、 请先与机构办公室/科研办/医务部进行项目接洽后再至医学伦理办公室。项目主要研究者(PI)或分中心研究负责人(CI)将伦理审查的申请(递交信),按照分类(药物、器械、科研)填写的伦理审查申请表,伦理审查必须的电子资料先发至伦理系统(https://zzzyyyirb.wetrial.com),经伦理秘书核对无误后,再递交纸质资料至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。
伦理秘书在收到伦理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后,对于提交的审查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,资料退回修改,并当面告知伦理审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以及提交补充材料。审查文件资料完整无误后,排号上会。
三、 需提交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的范围:1.药物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;2.临床科研。
四、 伦理审查申请类别:
1.初始审查:是指首次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。
2. 跟踪审查:包括修正案审查、研究进展报告、严重不良事件报告、严重或持续违背方案报告、暂停/终止研究报告、结题报告。
复审:在初审或跟踪审查后,若伦理审查意见为“作必要修正后重审”,申请者需进行相应的修改,以“复审申请”的方式再次送审至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。
一、 缴纳伦理审查费用
1. 申请伦理审查先递交相关文件资料,并于上会之前交纳伦理审查审评费(请在伦理费到账2周内开取发票)。
2. 若本院为试验项目的牵头单位,每个项目伦理审查费为人民币5000元;
3. 若本院为参加单位,每个项目审查费为人民币3000元;
4. 快速审查每个项目审查费人民币1000元;
5. 会前3-5个工作日的紧急申请,收取规定费用2倍的加急审查费;
6. 会前1-2个工作日内的申请,须经主任委员签字审批,并收取规定费用5倍的加急审查;
7. 伦理审查会当天才提出申请,须参会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,并收取规定费用10倍的加急审查费。
8. 伦理审查费打款账号信息如下:
9.医院开票信息:
名称: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(湖南省直中医医院)税号:12430000445179023R
地址、电话: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571号0731-28290043
开户行及账号: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公园路支行18131201040001576(医院名称请打全称,括号内容不能少)备注:请认真核对开票信息,如发现错误,请及时退回重开。发票信息若有错误,财务部将不予报销。财务科咨询电话:0731-28290043(肖老师)。打款时请注明为XXX项目的伦理审查费。
二、 医学伦理委员会平均每月召开1-2次审查会议。秘书上报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,由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具体会议日程,医学伦理委员会秘书确定审查日期后通知研究人员。研究人员接到通知后,按照通知的时间、地点,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。
三、 领取伦理批件:在我院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,秘书在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有关会审的决定,确定取件时间,凭在我院财务部门领取的伦理审评费的发票复印件(凭付款凭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,凭介绍信至财务部门缴费或开具发票。),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曾老师联系领取伦理批件。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 伦理审查申请与受理流程图如下:
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(湖南省直中医医院)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
联系方式
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(传真):0731-28290284,联系人:曾朝辉老师
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:湖南省株洲市人民中路571号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(湖南省直中医医院)门诊楼7楼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
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:zyygzfyllwyh@126.com